網路行銷服務合約書
戰國策網軍行銷有限公司 網路行銷服務合約書
合約編號:
立約日期:中華民國 __年__ 月 __日
立約地點:台北市
第一條 合約當事人
甲方(委託方):____________
統一編號:_____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代表人:________________
乙方(承攬方):戰國策網軍行銷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:_______________
地址:台北市___________________
代表人:________________
第二條 合約目的
本合約係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網路行銷相關專業服務,以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、產品曝光率及業績表現。雙方同意依本合約條款進行合作。
第三條 服務內容
乙方應依下列項目執行網路行銷服務:
- 社群媒體經營:包含Facebook、Instagram、Threads、LINE等平台之內容規劃、排程、互動回覆與績效分析。
- 廣告投放管理:依甲方預算進行Meta/Google廣告代操、關鍵字設定、A/B測試、報表回饋。
- 口碑操作與網路聲量監控:論壇、PTT、Dcard、社團等平台口碑種文、負評處理與聲量追蹤。
- KOL/網紅合作:規劃與執行相關合作案,含洽談、合約簽署、素材審稿、成效追蹤。
- 危機公關支援(如適用):針對負評、公關危機擬定應對策略與執行作為。
- 每月報告與策略會議:提供月度數據報告,並與甲方定期進行行銷回顧與策略調整。
第四條 服務期間
本合約有效期間自民國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為期_____個月。
期滿後雙方得另行協議續約。
第五條 服務費用與付款方式
- 專案總費用: 新台幣(NTD)________元整(未稅/含稅),不含廣告預算。
- 付款方式: 依下列方式支付:
* 簽約後三日內支付第一期款項 NTD ________元。
* 自第二月起,每月\_\_日前支付 NTD ________元。 - 廣告預算:由甲方另行提供預算,乙方代為執行,不含於上述服務費內。
- 逾期付款處理:甲方若逾期付款逾七日,乙方得暫停服務,並收取每日千分之五違約金。
第六條 甲方義務
- 提供必要之品牌資訊、素材與核准決策時效。
- 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帳號或已執行之廣告設定。
- 對於乙方合理建議予以配合與支持。
第七條 乙方義務
- 依本合約規範提供專業行銷服務,確保執行品質。
- 所提供內容不得侵害第三人著作權、商標權或其他權益。
- 對甲方機密資訊負有保密責任,合約終止後仍有效一年。
第八條 智慧財產權
本合約執行期間內所產出之原創文案、設計、數據報告,甲方付款完成後,相關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。若使用第三方素材,須事前告知授權方式與限制。
第九條 保密條款
雙方同意對因本合約執行而獲知之一切業務、技術與客戶資料嚴格保密,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揭露,違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第十條 終止與違約責任
- 任一方違反合約條款,經對方書面催告仍未改善者,對方得立即終止本合約並要求賠償。
- 合約未滿而甲方單方解約,應支付餘下期數50%作為違約金。
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戰爭、政府禁令、重大通訊中斷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無法履約,雙方得協議延後或終止合約,無須負責賠償。
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
本合約如有爭議,雙方應以誠信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時,雙方同意以「台灣台北地方法院」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十三條 附則
- 本合約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- 本合約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。
- 合約未盡事宜,依民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處理。
—
甲方代表人簽章:
____________
乙方代表人簽章:
戰國策網軍行銷有限公司
____________